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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写在微博太长了,并且刚刚太激动都快刷屏了怪不好意思…这边综合感想写一写就溜了…)
我可能滤镜也很厚吧。
就觉得好可爱啊。语句也不是很文艺的样子但是情真意切地就好可爱啊。
讲心里话,文案是他自己写的还是别人修饰过的都不重要。我的滤镜还没厚到完全完全不去考虑正常的制作流程。但无所谓啊,不管执笔是谁,通过这些他想表达的东西真的都好可爱啊。
像“我给你看我在悉尼都看到了些啥”的感觉。
歌剧院也好,海也好,鹦鹉也好。都是我觉得意外但又出现得恰好的东西。
像拽着你去看什么有趣的事物,明明就很欣喜,临跟前儿了又把你手给放下,然后背过身去喃喃自语,“这里我真的很喜欢呀”。
有一瞬间让我想起站在白崖的暮色中的自己。
真想把喜欢的风景送给喜欢的人呀。
受众心理上我觉得绝了,绝了。个人情感上,我很认栽。我就非常非常吃这套。非常非常被这种情真意切锁死死。
我已经不叫它写真了,这厚度和大小怎么也是书吧这书刚到还没捂热乎,我也没翻到三分之一。
可能直男心理真的就觉得,大,能体现出诚意吧。虽然不好收纳但这样的考虑我们都接收到了。
我就像抱着一个装了他在悉尼的记忆的小型复刻版冥想盆。跟千千万万拥有它的人一起坠入其中不想出来。
未来怎样我也不知道呀。
只是今天的我也依旧很喜欢你呀。